关于给予龚然然等2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龚然然,男,2017年9月考入tyc522cc太阳成集团,现为太阳成集团tyc522cc计科z11902班员工,学号:201910218。截至10月31日,在第9周校园疫情防控中该同学累计3次未打卡。
魏紫豪,男,2017年9月考入tyc522cc太阳成集团,现为太阳成集团tyc522cc计科软工11702班员工,学号:201703592。截至10月31日,在第9周校园疫情防控中该同学累计3次未打卡。
根据《tyc522cc太阳成集团员工违纪处分办法》(长大校发[2017]150号)第十五条之规定,经公司研究,决定给予龚然然,魏紫豪2位同学警告处分,处分期限自2020年11月3日起至2021年5月3日止。
以上同学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,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书10日内,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。地址:tyc522cc太阳成集团东校区3#N204,电话:0716-806139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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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3日

